撰稿人:朱利娜 一审:罗海明 二审:张敏 三审:梁秉艳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嘉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嘉院学〔2023〕15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认定小组初审、学院审核、学校复核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核准认定等程序,我院218名学生申请了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,其中185名学生通过认定,33名学生未通过认定,现将认定结果公示(名单见附件
计算机学院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.xlsx),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。如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反映,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受理电话:0753-2186589(朱老师)
受理地址:锡昌科技大楼210室
计算机学院
2023年10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