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》、《嘉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嘉院学〔2019〕33号)等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认定小组初审、学院审核、学校复核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核准认定等程序,我院243名学生申请了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,其中206名学生通过认定,37名学生未通过认定,现将认定结果公示(名单见附件),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。如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反映,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;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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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学院
2022年10月17日